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GEF) 是关于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土地荒漠化的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GEF通过其业务规划,支持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国家水域、臭氧层损耗、土地退化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领域上开展活动,取得全球效益。
GEF通过其业务规划,支持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国际水域、土地退化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重点领域上开展活动,取得全球效益。自1991年启动以来,GEF已通过2400多个项目,向165多个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了40多亿美元的赠款。
作为一个国际资金机制,GEF主要是以赠款或其它形式的优惠资助,为受援国(包括发展中国家和部分经济转轨国家)提供关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国际水域和臭氧层损耗四个领域以及与这些领域相关的土地退化方面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取得全球环境效益,促进受援国有益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资金机制和新近签署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的临时资金机制。这些公约的缔约方大会为GEF相关领域规划和项目的合格性做出指导。GEF也同其他的公约和协议有着密切的合作。GEF与《维也纳臭氧层损耗物质公约》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下的多边基金互为补充,为俄罗斯联邦及东欧国家提供赠款,帮助它们开展消除臭氧层损耗物质的活动。此外,GEF业务原则也与《防治荒漠化公约》及一系列有关国际水域的区域和国际条约相一致。
详情请阅读GEF中文网站或英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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