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证的减排量”是指通过成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项目中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交易市场上,一个“经核证的减排量”就是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须由清洁发展机制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
按照《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缔约国有责任限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目前,这些缔约国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投入资金和提供先进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而获得由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一个“经核证的减排量”可售8-15欧元或更多。)
相关链接:
1、碳相关词汇、信息
2、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碳基金进展情况报告 及
中国清洁能源行动城市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