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恐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下称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其地位不容质疑:联合国其他各机构都只是向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唯有安理会有权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来作出各会员国(或称作成员国)必须执行的决定。
在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安理会通过了第1373(2001)号决议 [3],呼吁各国采取若干措施,增强其在本国、本区域和世界各地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法律能力和体制能力。该决议于2001年9月28日通过,规定设立由安理会所有15个成员组成的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4](Counter-Terrorism Committee,下称反恐委员会),以监测决议的执行情况。而为了协助反恐委员会的工作,安理会于2004年3月26日通过第1535(2004)号决议,设立了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下称反恐执行局)。
反恐委员会及反恐执行局是联合国最主要的反恐机构,负责大多数的反恐工作,包括向会员国提供反恐援助等。委员会及执行局还与各种国际组织、区域机构及其他机构(包括情报机构)共同努力,以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向在执行相关安理会反恐决议方面需要协助的国家提供协助。
除反恐委员会外,安理会还针对具体事务设立了负责处理有关反恐问题的其他委员会和工作组,例如用以监测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制裁的“1267委员会”和用以加强对恐怖分子的制裁和赔偿受害者的“1566工作组”。
同时,联合国其他机构也积极参与反恐行动,例如,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向各国提供反恐立法方面的协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反恐工作的广泛背景下处理发展和施政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 [5]着力处理核恐怖主义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则侧重于生物恐怖主义问题、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处理商业航空安全、国际海事组织负责船只和港口设施安全问题。
例如,2011年3月12日,日本地震后福岛县第一核电站出现核泄漏迹象后,便持续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进展,所有国家都能够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日本核泄漏后的最新情况 [6]。
[3] 第1373(2001)号决议 及 第1535(2004)号决议
网址: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1/s1373.htm及
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4/s1535.htm
[4] 安全理事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及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
网址:http://www.un.org/zh/sc/ctc/ 及 http://www.un.org/zh/sc/ctc/aboutus.html
[5] 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成立于1957年7月29日,是一个致力推广和平使用核能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加速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和繁荣的贡献,并确保由机构本身,或经机构请求、或在其监督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它始建时有一个简单的信条——“让原子能为和平服务”。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6] 国际原子能机构说日本核事故形势依然严峻(2011年3月)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3/24/c_121225510.htm
Fukushima Nuclear Accident Update Log(福岛核事故每日更新)
网址:http://www.iaea.org/newscenter/news/tsunamiupdate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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