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蒙古自治区近日正式印发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今后内蒙古将逐步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变环境资源无偿占有为有偿使用,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
以后,自治区内凡新增排污指标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先购买指标,获得排污权后方能建设。所有行业、所有排污单位都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污权的有偿使用。
从今年开始,内蒙古将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办法、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和规定。
原文链接:内蒙古印发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