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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爱美绿·Lovinggreen 2007-9-20 Bookmark and Share

铁路“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铁路“十一五”规划》(铁计[2006]173号),结合铁路行业特点编制本规划。

1、“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加快铁路发展和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战略目标,依靠严格管理和科技进步,重点抓好铁路建设期生态保护和运营期污染防治,铁路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铁路运输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铁路建设环境管理得到显著加强,全路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环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基本实现了“十五”计划的总体目标。
  1.1 铁路运输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加强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以及水和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推动了环保工作重点由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管理为主的战略转移,全路安排环境保护治理项目2 680个,投入技术改造治理资金95 470万元。截至2005年底,全路运输系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达到99.9%,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6%,分别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6和6.3个百分点;全路运输企业石油类排放量191 t,S02排放量46 465 t,烟尘排放量46 517 t,分别比“九五”期末降低了62%,23%,21%,完成了“十五”计划目标。
  “十五”期间,铁道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环发[2001]108号),要求重点解决铁路机车鸣笛和指挥作业的高音喇叭噪声污染问题。铁道部《关于要求各铁路局制定铁路机车(轨道车)在城区限制鸣笛办法的通知》,逐步扩大城区机车限鸣范围。铁路噪声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改善了沿线声环境质量,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
  在“九五”期间开始实行旅客列车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定点投放、集中处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在济南、上海、广州、沈阳等铁路局开展了旅客列车密闭式厕所和地面接收设施的示范工程,对既有旅客列车分期分批进行改造,现已有30对铁路76组1 500多辆旅客列车安装了密闭式厕所;在济南站、上海第二客站、广州站、沈阳站、北京站、北京西站等大型客站配备旅客列车排污接收处理设备,铁路沿线、车站固体废物污染得到缓解。
  加快铁路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和运输要求实际,选择适宜地段开展沿线和车站绿化。组织安排了南疆铁路“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建成京九铁路“绿色长廊”和秦沈客运专线、胶新铁路“绿色通道”,树立了生态铁路、环境友好型铁路的良好公众形象。
  1.2铁路建设环境管理得到显著加强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铁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十五”期间,全路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663项,进行“三同时”的项目658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开工88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137项、批复112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69项、批复45项,完成了“十五”期间项目的环评、水保审批,补办了“九五”期间部分项目的环评水保审批手续,保证了一批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开工,为铁路建设大规模展开创造了条件。
  加强了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配合国家审计署完成对青藏铁路建设环保资金的专项审计;在青藏、渝怀、赣龙、宜万和宝兰复线等铁路项目中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专项监理和监控试点;在青藏铁路建设中,全面实施了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的“四位一体”环保管理体制,铁路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绿化美化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内昆铁路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工程”,西康、南昆、梅坎、合九铁路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百佳工程”。青藏铁路建设攻克了“生态脆弱”的世界性难题,在设置野生动物通道、融合高原景观、保护江河源水质、恢复生态植被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为全国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典范。
  1.3铁路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得到巩固
  “十五”期间,全路安排了30余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的铁路环保科研课题,为铁路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振动、电磁、水、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重点开展了铁路运输企业环境保护指标体系、铁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和治理原则等课题研究。铁路局组织开展了减振降噪、污水处理回用、内燃机车废气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环保处理技术研究。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手段,加强铁路环保管理、设计、科研和施工人员培训。多次组织国内外铁路环境保护考察培训、技术交流和研讨,借鉴先进的理念、法规、标准、方法,为全面提升铁路环境保护水平积累了宝贵经验。
  尽管“十五”期间铁路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国家和社会要求来衡量仍存在一定差距。对照“十五”环境保护计划,全路废水排放量、COD排放量、既有线宜林宜草地段绿化率等未能完成指标计划;部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污染处理设备数量不足、技术落后、使用效率较低;部分线路噪声振动治理没有跟上,沿线扰民投诉增多;铁路环保监测、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2、“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作用的重要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弓I领我国经济社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是加快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程中,作为大能力、节能环保的“绿色”交通运输工具,加快铁路发展、构建和谐铁路,对于“十一五”期间有效缓解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矛盾具有重大意义。
  2.1 铁路运输需求不断增长,环境保护要求更加严格
  “十一五”期间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铁路“瓶颈”制约矛盾仍很突出,铁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需求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旅客发送量、货物发送量将分别达到15亿人次、35亿t左右,旅客、货物周转量将分别达到8 000亿人·km、27 000亿t·km。一方面,铁路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具有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大幅提高是适应社会运输需求增长和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运输能力紧张、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国家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铁路运输必将带来一定数量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增加,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把节能、环保工作放在了比经济发展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铁路环境保护任务将比“十五”更加艰巨,既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期,同时也将应对严峻挑战。
  2.2 铁路建设规模继续扩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更重
  “十一五”是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关键时期,规划建设新线17 000 km,其中客运专线7 000 km;建设既有线复线8 000 km;既有线电气化改造1 5 000 km。到201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万km以上,复线、电化率均达到45%以上,快速客运网总规模达到20 000 km以上,新开工项目200多个,建设规模之大、工程标准之高、开工项目之多在铁路建设史上前所未有,加快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相当艰巨。为保护好项目建设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国家在项目审批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建设项目的环保和水保设施要求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了施工期间的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因此,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开展工作,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的线路选线、车站选址工作,合理绕避各类环境敏感区,加强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是顺利完成铁路“十一五”建设目标的前提。 
  2.3 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沿线环境质量要求更高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铁路运输质量进一步提高,列车速度提高、增大开行密度、提高牵引质量、在有限的铁路网上完成更多的客货运输工作量。但同时,在铁路沿线的人们也要求进一步改善居住生存环境,铁路环保工作与国家和沿线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铁路噪声扰民、旅客列车直排污染等投诉仍然较多。因此,做好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加快解决铁路环境污染严重地段的治理工作,做好沿线居民的沟通工作是建设一个和谐的铁路,加快铁路发展的客观要求。

3、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铁路建设与发展,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强环保指标考核,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依法开展铁路项目建设,加大环境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铁路环保科技进步,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铁路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建设生态环保型铁路。
  3.2主要目标
  (1)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五”期末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2)落实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批、审批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十一五”铁路建设项目顺利开工。
  (3)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4)加快旅客列车直排污染治理,争取“十一五”期末我国东部地区铁路和主要干线旅客列车零排放。
  (5)深化铁路环保技术研究,为铁路建设和运营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继续扩大铁路沿线绿化范围,争取“十一五”期末铁路沿线绿化里程达到30 000 km以上。

4、重点工作
  4.1 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到2010年全路化学需氧量COD控制在2 451 t,S02排放控制在41 818 t以内。根据2005年各铁路局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将指标分解到各铁路局,并将上述两项指标纳入主要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范围。各铁路局要根据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力度,保证环保设备工作状态,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确保全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4.2确保铁路建设项目依法顺利推进
  “十一五”期间,铁路将新开工项目200多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的前期环保工作,抓住重点环节,依法加快推进。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铁路设计部门做好线路选线工作,尽可能绕避环境敏感区域,加强与地方政府、环保、水保部门的沟通,做好铁路建设与地方规划的协调,争取地方部门对铁路建设的支持,保证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工。
  4.3落实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依法开展铁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个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铁路建设中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使铁路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做好青藏铁路环保验收工作,把青藏铁路建设环保的成功经验推广应用到其他铁路建设项目之中。
  4.4加大旅客列车污染物直排治理力度
积极开展对既有高档空调客车厕所的改造,加快密闭式厕所安装速度,新建客运专线运行的动车组、旅客列车将全部使用密闭式厕所,同时在全路动车段、动车组运用所、主要客运段配套建设污物地面接收处理系统。
  4.5强化铁路噪声振动治理
  重点解决城市区域的铁路噪声、振动污染问题。各铁路局要与地方政府协商,共同制定铁路噪声、振动治理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分期逐步实施。城区既有铁路线路要逐步实现平改立和线路封闭隔离;对新建铁路引入城区部分,要充分做好与地方城市规划的协调,确保线路两侧不新增噪声、振动敏感建筑物;巩固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鸣笛措施;铁路站场采用低音广播系统或无线列调系统,力争重点城市噪声、振动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6加快铁路绿化工作
  逐步对铁路沿线适宜绿化的区段进行绿化,重点落实铁路建设项目中的绿化工作,项目竣工验收也要对绿化进行验收,保证绿化工作的落实完成。各铁路局要保证一定比例的绿化资金投入,结合地区城乡规划加快建设,对既有铁路两侧进行绿化,重点对京广、京哈、京沪、京九、陇海、浙赣、湘桂、宝成、成昆、京包、襄渝、汉丹、武九、成渝、南昆、川黔、焦柳、湘黔、滨洲等主要干线进行绿化,京通、兰新、包兰、青藏、集二、干武、南疆等线,结合风沙治理进行绿化。到2010年铁路主要干线力争形成线点结合、内灌外乔、树种适宜、功能完备的铁路绿色长廊,使铁路周边生态环境与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
  4.7深化铁路环保技术研究
  围绕铁路运输生产和建设中遇到的环保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全路力量进行技术攻关与科学研究。重点研究方向是:铁路线桥减振、降噪技术;城区铁路噪声综合防治技术;机车、车辆等移动设备的噪声、振动限值研究;内燃机车废气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等散装货物列车扬尘、遗洒控制技术;铁路建设生态保护与水源保护技术;长大隧道漏水对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技术;中小车站无动力污水处理技术;铁路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控制及应急处理机制;放射性货物运输安全预警监控系统及防护技术等。
  4.8开展铁路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要在全路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车站、广场、机关、工地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铁路职工的环保法律知识,教育旅客和铁路沿线居民保护铁路设施,爱护铁路站车和沿线环境。要强化铁路环保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重视铁路环保队伍建设,开展铁路环保培训,规范环保人员管理,提高环保人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依法开展铁路环境保护工作。

5、保障措施
  5.1 严格指标考核,强化责任考核力度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将逐年分解,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到各铁路局等运营单位。要强化责任考核力度,对国家明确的约束性指标实行最严格的环保目标考核问责制。各铁路局要根据部下达的指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考核。推行环保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领导挂帅、统筹规划、部门负责、全员参与、建设环境友好型铁路运输企业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十一五”环保目标实现。
  5.2转变工作作风,落实项目业主责任
  为保证“十一五”铁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各铁路局和项目业主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主动跟踪和提前介入前期工作,参与重大技术方案研究,积极协调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高效推进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的评估论证工作。各铁路局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铁道部制定的项目建设计划,及时制定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报部备案,并落实专人与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设计、审查单位建立密切联系,把握好各项工作推进的主动权。
  5.3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三同时”执行率
  加强铁路项目建设中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工作。各铁路局和建设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结合工程监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执行率必须达到100%。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后,要抓紧办理环保验收。缺少环保验收意见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不能进行。
  5.4落实资金保障,实行环保奖惩制度
  各铁路局要组织力量对既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清理,建立详细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台账,摸清全路各站、段、车问污染治理能力和缺口,对照治污减排目标,制定详细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改造或新建污染物处理设施,增设污染物计量设施,为提高统计准确性创造条件,确保达标排放。环保治理投资实行按铁路隶属关系分级负责制。线路大修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绿色通道建设资金,确保铁路绿色里程不断增加。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处办法。大力表扬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环境保护业绩和项目环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考核,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处。
  5.5推行科学管理,确保环保工作成效
  建立建成全路范围的铁路环境保护统计信息化管理系统,使全路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现状、污染治理水平及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反馈,使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对铁路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能科学及时有效,各项强制环保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能保持动态控制。巩固和完善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使环保管理工作切实有效。
  5.6重视科技进步,推广成果转化力度
  积极引进环保技术成果,促进自主科技创新,重视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把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到各站、段、车间,抓好示范项目落实。开展路内外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铁路环保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5.7发挥各方面作用,宣传铁路环境保护
  充分发挥铁道学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全路职工的环保技术培训,规范环保人员的管理,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宣传环保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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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铁路“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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