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一些城市积极探索城市森林建设模式,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比较完备的城市生态系统;使得城市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目前,我国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到14个:贵州省贵阳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四川省成都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河南省许昌市、浙江省临安市、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新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威海市、陕西省宝鸡市和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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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1、林业局授予杭州等4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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