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碳排放量指的是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根据目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由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共同开发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简称《企业标准》)分类方法,企业碳排放活动可分为直接碳排放活动和间接碳排放活动。
《企业标准》将温室气体排放分为“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

计算方法
目前碳排放计算方法主要分为计算法和直接测量法:
计算法:排放因子法和物料平衡法。
直接测量法:持续性测量法和间歇性测量法。
排放量的计算通常采用间接办法,比如看发电厂用了多少量的煤炭来燃烧发电,而不是去捕获并计算二氧化碳气体的重量。其中排放因子法是最常用、最简单的方法。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使用排放因子法对排放单元/排放源的碳排放量进行计算:
排放单元/排放源的涉及的工艺原理简单;
投入或产出的物质种类较单一、碳含量较恒定;
投入或产出与碳排放量的关系较确定;
排放源之间关系明晰,易于分排放源进行数据报告。
排放因子法是对排放单元/排放源的投入、产出与碳排放量的关系作简化,在计算上可看作物料平衡法的简化方法。碳排放量为碳排放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等系数的乘积,计算公式如下:
AE=AD×EF
式中:
AE——碳排放量,吨二氧化碳(tCO2);
AD——碳排放活动数据;
EF——活动排放因子。
碳排放因子:碳排放因子是指每一种能源燃烧或使用过程中单位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数量。
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亦以对全球变暖的影响程度,折算成二氧化碳后加入计量。
其中碳排放活动数据是指衡量活动进行程度的测量数值,一般为排放源的投入能源、物料或输出的产品。
关于更详细内容和更多的计算工具,请参考:http://www.ghgprotocol.org/calculation-tools/all-tools.

图10 2008年全球各国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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