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碳排放数据为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以及评估企业实施总量控制的履约效果提供科学依据,是碳市场交易结果得到认可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是整个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支撑。
在EU ETS中,MRV制度,即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ification),是企业碳排放数据上报的规范。企业在申请碳排放许可时,需要在申请报告中制定一份详细的排放量监测计划,提供与监测程序相关的材料,其中必须要注明监测实际排放量的方法和频率,有关权威部门会对该计划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操作的可行性。
企业在每年度结束后,应首先核实和整理排放报告所需要的数据资料,并按照相应的公式完成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接下来按照报告规定的格式,将计算结果汇总,完成报告的初稿,并将计算的方法和各种材料附在报告中。
企业完成初稿后,并不是直接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而是提交给核查机构,进入核查程序,以确定企业报告数据的真实性。核查机构完成核查流程后,对排放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果企业的排放报告出现较大问题,则企业应尽快修改报告,再次提交核查;如果核查结果满意,则企业应将核查机构的意见与排放报告一起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