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节能清单将于2014年7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4年5月31日前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附件下载:
附件1——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pdf
附件2——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pdf
参阅文件——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销售联系表.xls
原文链接:两部门调整公布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