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依照体检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体检分为常规体检、未成年工体检和职业病体检;依照体检时期的不同,体检又分为岗前体检、在职体检和离职前体检;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二条,体检分为四种:“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无论是哪一种,体检都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执行。
常规体检:国家并没有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常规体检,因此,这一项更像是提供给员工的福利。不过,有条件的工厂都会主动向新入职员工提供常规体检或者向所有员工提供年度体检,以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其实,此举也保障了厂方,毕竟人的健康状态时时都在发生变化,如果有疾病,越早发现对治疗越有帮助,从而也间接地帮助厂方降低风险。不过,许多工厂提供常规体检是出于别的用意,例如,检查员工是否携带有某些病菌,以免其他员工在与这些病菌携带者共餐或生活时受到感染。出于对其他员工健康负责的考虑,这种做法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多数工厂不能正确区分哪些病菌具有传染性、哪些没有,所以用工的时候出现些不公平的现象,比如近些年常见报端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绝录用的新闻,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二条的精神、多部法律以及客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另外,根据《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下称《意见》),一些客户提出常规体检项目不得包括乙肝两对半检查;根据《意见》关于“隐私权”的要求,还有些客户甚至提出体检单不得由厂方保留,应该由员工自己保留,否则视为违规。
未成年工体检:请参考关于未成年工的说明。
未成年工的体检结果应该保留在工厂,但员工有权利复印带走。
职业病体检:职业病体检非常重要,除《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之外,国家还将它写进了《职业病防治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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