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人员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8.1条提出,“生产或使用有毒物质的、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业企业的劳动定员设计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站)编制和人员定员。”
其中第8.1.2条进一步说明,“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照0.1%~5%的比例配备,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
发生急性事件时,懂得如何去急救非常重要,这样才不会面对突发状况束手无策或者在处理、包扎伤口时受到血液交叉感染。按照以上标准,如果工作场所附近没有医务室、诊所、医院等所有受伤员工都可以接受治疗的设施,
那么,企业内部应当配备至少一名经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急救人员。如果有条件,还应该为每个工作班至少配备一位急救人员。
所以,不少客户推荐工厂“每100人配备2名急救员”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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